ST龙韵: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7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2021 年,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勤勉尽职、认真履行职责。
现对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专
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施海娜女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名、选举等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并对会议相关议题发
表意见并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内审报告》、《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初稿)、《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
于预计 2021 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1 年 6 月 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关于<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
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的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1
3、2021 年 6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1 年 7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1 年 8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拟签署<联合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1 年 10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7、2021 年 11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年报工作规程规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密切、持续的沟通,对预审
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年度审计整体工作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持续督
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要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为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梳理公司业务流程,审计委员会同意修订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督促公司组织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
2
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
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及时启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于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多次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和沟通,以促
进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公司审计机构的高效配合,推进审计工作。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多方意见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
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2022 年,审计委员会要进一步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将审计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外财务信息审核及披露,确保信息披
露及时、正确、无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指
导和审计监督,提升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施海娜 程爵浩 张霞
2022 年 4 月 2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