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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龙韵: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意见2022-04-27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2]京会兴内审字第65000001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
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
就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
度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2021年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
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
况,较为全面的反应了公司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没有虚假、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情
况。我们同意并认可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我
们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
内部控制有效性,维护好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专项意见 》之专用签署页)




独立董事:




             程爵浩                         施海娜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