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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龙韵: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7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
告》、《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需求,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及现金流量情
况,拟定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独立董事发表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实际情况,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分红政策的规定,符合
公司的客观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发表意见如下: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按各项制度的规定运
行,公司对购买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担保业务、
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等事项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当
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我们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能够有效
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
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在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
绩考核和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
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适应,
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新增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2022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前已经得到我们事先认可。
   2、《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2022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段佩璋先生、余亦坤先生回避表决。公司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新增预计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定价客观公正,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
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程爵浩                          施海娜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