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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岱美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公告2018-05-10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实际控制人姜银台先生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不低于
80 万股且不超过 100 万股的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截至 2018 年 5 月 8 日收盘,公司实际控制人姜银
台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5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31%,累计增持金额 2,999.24 万元,本次增
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姜银台先生出具的截至 2018 年 5 月 8 日收盘关于增持
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姜银台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岱美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姜银台先生计划自 2018 年 4 月 25 日
起 6 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 80 万股且不超过 100 万股,按目前公司总
股本 410,365,000 股测算,增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1949%且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437%。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18 年 5 月 2 日至 5 月 3 日,姜银台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04%,增持
金额 1,663.70 万元,达到增持计划下限的 50%,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5 日
发布的《岱美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7)。
    截止 2018 年 5 月 8 日收盘,姜银台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5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31%,累计增
持金额 2,999.24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三、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本次增持前,姜银台先生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合计为
285,144,1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9.4855%。本次增持后,姜银台先
生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合计为 286,100,6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69.718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10,365,000 股,其中社会
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不低于总股本的 10%。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
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关于在一个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继续增加其
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可以免于按照《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公司聘请北京市星
河律师事务所刘磊、柳伟伟律师就本次增持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姜银台先生具备实施本次增持
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
会提交豁免要约申请的条件,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承诺事项情况
    姜银台先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姜银台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