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美股份: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2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1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 1299 号公司三楼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4,509,1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3.961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银台先生委托副董
事长姜明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长姜银台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副董事
长姜明代为参加并主持会议。董事姜杰先生,独立董事郝玉贵先生、陈俊先
生、方祥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陆备军先生、邱财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
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1.01 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44,509,020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2、 议案名称:1.02 拟回购股份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44,509,020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3、 议案名称:1.03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44,509,020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4、 议案名称:1.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44,509,020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5、 议案名称:1.05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44,509,020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6、 议案名称:1.06 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44,509,020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7、 议案名称: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44,509,020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拟回购股份的
1.01 1,670,143 99.9940 100 0.0060 0 0.0000
目的
拟回购股份方
1.02 1,670,143 99.9940 100 0.0060 0 0.0000
式
拟回购股份的
1.03 1,670,143 99.9940 100 0.0060 0 0.0000
价格
拟回购股份的
种类、数量和
1.04 1,670,143 99.9940 100 0.0060 0 0.0000
占总股本的比
例
拟用于回购的
1.05 资金总额及资 1,670,143 99.9940 100 0.0060 0 0.0000
金来源
拟回购股份的
1.06 1,670,143 99.9940 100 0.0060 0 0.0000
期限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磊、柳伟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