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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岱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2019-07-12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所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舟山银岱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舟山银岱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舟山银岱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陈俊、郝玉贵、方祥勇

                                                       2019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