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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岱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20-01-02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
董事会提名姜银台先生、姜明先生、叶春雷先生、肖传龙先生、郝玉贵先生、方
祥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人选,其中郝玉贵先生、方祥勇先生为独立董
事人选。

    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我们认为:

    1、根据本次董事会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

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

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

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3、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
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郝玉贵、方祥勇、陈俊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