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美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1-18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 1299 号公司三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4,935,76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6.303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银台先生主持。会议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姜杰先生,独立董事陈俊先生因工作原
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44,935,661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选举姜银台为公 344,935,661 99.9999 是
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姜明为公司 344,935,261 99.9998 是
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2.03 选举叶春雷为公 344,935,661 99.9999 是
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肖传龙为公 344,935,211 99.9998 是
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选举郝玉贵为公 344,935,661 99.9999 是
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3.02 选举方祥勇为公 344,935,661 99.9999 是
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选举邱财波为公 344,935,661 99.9999 是
司第五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
4.02 选举邬伟国为公 344,935,661 99.9999 是
司第五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数
2.01 选举姜银台 2,111,815 99.9952 - - - -
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2.02 选举姜明为 2,111,415 99.9763 - - - -
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2.03 选举叶春雷 2,111,815 99.9952 - - - -
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2.04 选举肖传龙 2,111,365 99.9739 - - - -
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3.01 选举郝玉贵 2,111,815 99.9952 - - - -
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3.02 选举方祥勇 2,111,815 99.9952 - - - -
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4.01 选举邱财波 2,111,815 99.9952 - - - -
为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
4.02 选举邬伟国 2,111,815 99.9952 - - - -
为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磊、柳伟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