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岱美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46 号)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8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为人民币 24.9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6,1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0,037,735.84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16,122,264.16 元。该 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68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岱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1 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72,652.61 72,652.61 2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8,980.06 8,980.06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29,979.56 合 计 111,632.67 111,612.23 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上述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为 56,975.30 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年8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4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4)。2017年8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 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2018年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岱美股份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6,000万元,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岱”)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2018年5 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 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49)。2018年6月1日,舟山银岱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6月5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2018年6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岱美股份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20,000万元,舟山银岱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披露的《上 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3)。2019年5月31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9年6月1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2019年6月5日,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舟山银岱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000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6日披露的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2019年6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岱美股份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舟山银岱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披露的《上 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4)。 2020年3月26日,岱美股份已将该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5)。 舟山银岱此次实际使用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 至2020年5月14日,舟山银岱已将3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6)。 2020年5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岱美股份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20,000万元,舟山银岱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披露的《上海岱 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41)。 岱美股份此次实际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 至2021年4月28日,岱美股份已将该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舟山银岱此次实际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 至2021年4月28日,舟山银岱已将1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部分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2)、2021年4月14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 资子公司部分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3)、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 资子公司部分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6)。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 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 其中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舟山银岱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 4、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均已归还。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其中岱美股份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舟山银岱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30,000万元。 (此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郑乾国 姜诚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