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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岱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2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岱美汽
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审阅了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本次董事会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与资格。我们一
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编制合理,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做出了充分详细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的了解。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
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全球战略发展规划。我们一致同
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
关承诺的内容合法、合规,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为依法发行并保证本次发行的效率,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制定《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有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交易
所监管规则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保障股东
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郝玉贵、方祥勇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