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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棵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18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三棵树
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