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8-12-20
证券代码:603737 股票简称:三棵树 编号:2018-081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内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控股股东洪杰先生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即 2018 年 6 月 20 日)起 6 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少于 3,000 万元,不多
于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含 2018 年 6 月 19 日首次增持的股份)。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收盘,洪杰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99,5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5%,交易金额
合计 30,758,236.72 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完成后,洪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7,758,23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 65.92%。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收到控股股东洪杰先生的通知,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洪杰先生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数量、比例:本次增持前, 洪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7,158,654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132,835,560 股的 65.61%。本次增持完成后,洪杰
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7,758,234 股,占目前总股本 133,128,915 股的 65.92%。
(三)本次增持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洪杰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 599,5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5%,交易金额合计 30,758,236.72
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控股股东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系基于其对公司基本面
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基于公司股价未能合理反应公司投资价值而做出的投资决策,
目的在于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
的良好形象。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
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含 2018 年 6 月 19 日洪杰先生首次已增持
金额)累计不少于 3,000 万元,不多于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含 2018
年 6 月 19 日首次增持的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洪杰先生将基于对公
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
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即 2018 年 6 月 20 日)
起 6 个月内。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资金来源为洪杰先生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洪杰先生增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
增持 增持数量 增持前持有 增持后持有 增持后持
增持时间 增持金额(元) 比例
人 (股)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比例(%)
(%)
2018.06.19-
洪杰 599,580 30,758,236.72 0.45 87,158,654 87,758,234 65.92
2018.12.18
上述增持行为完成后,洪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7,758,23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65.92%。
洪杰先生严格履行了增持公司股份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了增持计划,且在增持
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增持人洪杰先生具备
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
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发生变化。
(三)本次增持完成后增持人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
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