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0-09-23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0 年 10 月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
表,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证券部办理签
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
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在证券部登记,
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
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
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主持
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七、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
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八、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表决。现场
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由股东大会工
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会议开始后,与会股东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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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
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
十一、股东未做参会登记或会议签到迟到将不能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参加股
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
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
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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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0 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0 月 13 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 51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洪杰董事长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以及其他人员的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提名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全体股东举手表决确定。
(四)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现场投票表决。
(七)主持人宣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决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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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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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
展更紧密地结合,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
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四
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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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
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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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变更资金来源,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
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员
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3. 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事宜;
5. 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 授权董事会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作出解释;
7.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
内有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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