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04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修订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第四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同意公司按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实施。
二、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我们同意公司对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
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包
括支付租金等款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