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1-039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70%的控股
子公司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禹防漏”)。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大禹防漏提
供人民币 2,450 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大禹防漏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4,900 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8 日、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子公司 2020 年度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2020 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币 300,000 万元。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和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计
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子公司 2020 年度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追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
2020 年度担保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追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广州番禺
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大禹防漏与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
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 1 年。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
大禹防漏提供 2,45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大禹防漏其他股东王录吉、陈朝阳、
王园为上述授信业务合计提供 1,05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其他股东
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因大禹防漏为公司重要子公司,其股东王录吉持有大禹防漏 10%
以上股份,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项,王录吉与公司构成
关联关系,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豁免按照
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8,00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录吉
4、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祈福福华路 15 号 1401-1412 房
5、经营范围: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工程后
期装饰、装修和清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
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6、与本公司的关系:大禹防漏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 70%,王录吉持股 13.5%,
王园持股 9.0%,陈朝阳持股 7.5%。
7、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94,096.10 96,293.42
总负债 54,432.85 53,777.81
净资产 39,663.24 42,515.61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份(未审计)
营业收入 90,923.78 21,683.53
净利润 9,358.45 2,852.37
注:上述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3、保证金额:2,450 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
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
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
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6、保证范围:包括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
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大禹防漏经营状况稳
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
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
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信息披露充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45,000 万元(含
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17.2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为人民币 515,00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05.3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