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2-008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
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三棵树”或者“债务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河南三棵树担保的额度为
人民币 3,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河南三棵树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
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
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保险公司等
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60,000 万元,2021 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 万元,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拟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原银行南阳分行”)签订
《保证合同》,为河南三棵树与中原银行南阳分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
下债务提供 3,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洪杰
4、注册地址:南召县产业集聚区
5、经营范围:水性涂料、水基型胶粘剂及其他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河南三棵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473.18 24,979.94
总负债 18,443.11 19,309.48
净资产 9,030.06 5,670.46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937.24 7,185.85
净利润 2,774.02 1,082.87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3、保证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主债务履行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
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债务提前到期的,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长主债
务履行期限并得到甲方同意的,则主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该部
分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垫款日或银行承兑汇
票到期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期限届满日为主
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6、保证范围:
(1)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
费、律师费等)和主合同债务人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本合同所约定的担保范围为包含增值税的价税合计额。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资金需要,河南三棵树经营
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
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
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信息披露充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前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650,000
万元,本次涉及的被担保人河南三棵树不在年度预计具体列明子公司情况里,属于全资
子公司之间互相调剂额度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 238,431.00 万元;由于相关保证合同尚未签署,公司对河南三棵树的实际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87,360 万元(含
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274.0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总额为人民币 652,36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260.1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