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生物: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12-03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19-069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原章程条款 拟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 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
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 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
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 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
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 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
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有关联交易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
序为:(一)召集人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
将载明审议事项是否为关联交易,以及回
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关联股东也应及时事
先通知召集人关联交易的情况。(二)在股
东大会召开时,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
表决申请,非关联股东有权向召集人提出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召集人应依据有关规
定审查该股东是否属于关联股东及该股东
是否应该回避表决。(三)关联股东对召集
人的决定有异议,有权就是否构成关联关
系、是否享有表决权事宜提请人民法院裁
决,但在人民法院作出最终有效裁定之前,
该股东不应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不 计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
(四)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可以参加讨
论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联交
易产生的原因、交易基本情况、交易是否
公允合法等事宜向股东大会解释和说明。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
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 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
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事项 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事项
应当符合《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 应当符合《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的规定。 保管理制度》的规定。
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委托理财、
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5%,单
项委托理财、风险投资运用资金总额不得
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
净资产的 1%。
第 一 百 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 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及信息披露
宜。 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相关具体事宜,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