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现就如下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经审查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 养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料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陈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姜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乔丕远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