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函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将于 2021 年 2 月 3 日 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关交易价格公允、合 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独立董事:洪晓明、林英庭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