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生物: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函2021-04-21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事前认可函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将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续
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
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洪晓明、林英庭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