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生物: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04-20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青岛蔚蓝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发表如
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
经我们认真核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21,000
万元,占 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3.09%。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风险,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系公司对青
岛蔚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担保。
二、关于 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
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积累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洪晓明、林英庭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