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青岛 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生物”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蔚蓝生物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限售股核准情况 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7 号),核准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393,600 股新股。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的 25,393,600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3、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 18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 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即该部分限 售股将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54,667,000 股增加至 180,060,6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4,376,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05,684,60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的议案》。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72,024,240 股。转增新股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上市流通,本次转股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80,060,600 股增加至 252,084,84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04,126,4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47,958,440 股。 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止 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29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 (T+2)日上市交易。根据中登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29 日。截至 2022 年 10 月 10 日,因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行权,公司股份总数由 252,084,840 股增加至 252,412,230 股,其中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6,861,19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5,551,040 股。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西藏善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藏思壮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 发行认购的股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 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5,551,04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17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量(单位:股) 总股本比例(%) (单位:股) 股数量 西藏善诚投资咨 1 17,775,520 7.04 17,775,520 0 询有限公司 西藏思壮投资咨 2 17,775,520 7.04 17,775,520 0 询有限公司 合计 35,551,040 14.08 35,551,040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5,551,040 -35,551,04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16,861,190 35,551,040 252,412,230 股份合计 252,412,230 252,412,23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 得到严格履行,且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 其违规担保情况;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 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