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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天股份: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6-18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天股份”)
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号)批准,海天股

份公开发行不超过7,800万股新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股票数量为

7,800万股,发行价格为 11.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43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336.7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80,101.25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

XYZH/2021CDAA6001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1,753.44万元

(含利息等),已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0,279.07万元(不包

含与发行有关的费用819.76万元)。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

周期,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用于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仅限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

承诺,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如果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程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部分

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

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海天股份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海天股份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

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3.作为海天股份的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同意海天股份本次使

用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海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海天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海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