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天股份:海天股份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2021-08-16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海康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

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16,000.00 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核准。控股子公司的设立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在未来经营

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

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采取积极的发展规划

和经营策略,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

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天股份”或“公司”)与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恒环境”)均为中国环保

行业的领先企业,双方有意在固废处置领域合作,秉承“绿水青山

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垃圾焚烧发电+固废危废处

置”主体业务,共同发起设立合资公司,积极开拓四川地区为主及

全国区域内相关业务。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康恒环境

及其指定主体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企业

名称为中海康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其中

公司认购 16,000.00 万股,持股比例 80.00%,康恒环境认购 4,000.00

万股,持股比例 20.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崧秋路 9 号

    (三)法定代表人:龙吉生

    (四)注册资本:48,640.50 万元
   (五)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六)成立日期:2008-12-04

   (七)经营范围: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环保设施的投资、开

发、设计、建设(凭相关资质证书开展业务活动),生活废弃物的清

运、转运、处理和处置(含餐厨垃圾),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冲刷、

喷雾压尘、冬季除雪、清除非法小广告,环卫清洁服务,农林生物

质能的研发、开发、投资和建设,农林生物质处理专用设备的研发,

农林生物质技术咨询、交流,环境工程、化工专业领域内的技术研

究开发、技术服务,环境工程设备成套安装,销售环境工程设备、

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租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实业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截至 2020 年年末,康恒环境资产总额 2,185,473.36 万元,净

资产 537,907.48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571,030.66 万元,净利

润 80,964.67 万元。

   (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恒环境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中海康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

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二)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三)住      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四)法定代表人:费俊杰

    (五)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六)经营范围:固废处理、危废处理、垃圾焚烧发电、供热;

销售电能、蒸汽热能、炉渣等垃圾焚烧发电副产品、制成品,清洁

能源、新能源;建筑废弃物处置和环卫一体化业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股份数额        比例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股)

海天股份         16,000.00       80.00%      货币    自有资金

康恒环境         4,000.00        20.00%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20,000.00     100.00%        -

    上述各项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办理相关工商

注册登记事宜。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乙方: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
    1.公司的股份总额设置为:20,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各公司股东及其认购的股份及数量如下:


                           股份数额    持股比    出资
   序号        股东                                           出资时间
                           (万股)      例      方式

                                                        2041 年 12 月 31 日前,
          海天水务集团股

     1                     16,000.00   80.00%    货币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对
              份公司
                                                            资金需求缴款

                                                        2041 年 12 月 31 日前,
          上海康恒环境股
     2                     4,000.00    20.00%    货币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对
            份有限公司
                                                            资金需求缴款

            合计           20,000.00   100.00%


    双方股东将按照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具体

的出资时间由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前十(10)个工作日向股东

发出缴款通知。

    2. 双方在此一致确认,公司股东在协议签署后所缴付的出资款

应全部用于经营和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

    3.双方一致同意,康恒环境有权在公司成立五(5)年后,选择

将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出售给海天股份。届时康恒环境将

提前书面通知海天股份该等股份的出售决定,海天股份同意按照下

述孰高价格回购该等股份:1)评估价;2)康恒环境实际出资本金

加上年化 8%的利息(如康恒环境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获得现金分红,
则在回购总价款中相应抵扣)。

    (二) 董事会的组成

    1.公司董事会共由五(5)名董事组成。其中海天股份提名 4 人,

康恒环境提名 1 人。董事任期为三(3)年,任期届满,经连选可以

连任。

    2.董事会设董事长一(1)人,由海天股份提名的董事担任。双

方同意促使其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上按照前述约定投票同意董事

长的选举及更换。

    3.全体股东同意在股东大会上就各相关股东提名的董事人选投

赞成票,各有权提名董事的公司股东可不时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

要求更换各自提名或推荐的任何董事,并提名或推荐新的人选。在

收到任何股东发出就更换通知后,其他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上就相

关董事更换投赞成票,并签署一切所需文件以确保上述董事的提名

或更换得以落实生效。

    (三) 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监事会,共由三(3)名监事组成,其中海天股份、康恒

环境各有权提名一(1)名监事、另外一(1)名监事为职工代表监

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

会设主席一(1)人,由海天股份提名的监事担任。监事任期为三(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四)经营管理

    1.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2.公司设总经理一(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1)

名,其中总经理由康恒环境提名,财务总监由海天股份提名,其余

高管人员通过市场选聘。

     (五)股东权利

     1.优先认购权

     为保持公司股本结构的稳定性,除非获得其他股东书面同意,

否则任何股东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其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其他任何权利负担;任何公司股东均不得将其

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公司或本协议另一方的竞争对手或公

司竞争对手的关联方。

     若任何公司股东(“转让方”)拟向任何人(“受让方”)直接或

间接出售、出让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任何股份,

则除转让方外的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股东”)有权(但无义务)

根据相互之间的相对实缴比例、按照转让方计划出售的同等条款和

条件优先购买比例不超过其优先购买份额的拟转让股份(“优先购买

权”)。

     2.共售权

     如果优先购买股东未就转让方拟转让的公司股份行使其优先购

买权,则优先购买股东有权(但无义务)按照受让方提出的相同的

价格和条款条件,与转让方一同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售权”)。

     优先购买股东可行使的共售权的股份数额为转让方拟转让的股

份的数额与下述共同出售比例的乘积:共同出售比例=优先购买股
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优先购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

转让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

    如果受让方以任何方式拒绝从共售权行权人处购买股份,则转

让方不得向受让方出售任何股份,除非在该出售或转让的同时,该

转让方按转让通知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从共售权行权人处购买该等股

份。

    (六)违约条款

    若出现违约,违约方应对履约方由于其违约行为而引致的合理

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为此支付的全部律师费、保

全费、担保费、公告费等。任何一方对单独一次或连续若干次违约

放弃索赔权利不应剥夺该方因任何后续违约而产生的任何要求损害

赔偿的权利。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海天股份和康恒环境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旨在共同拓展以四

川地区为主及全国区域内相关业务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及垃圾

发电等项目。控股子公司的成立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自身发展

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表现;也有

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抗风

险能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

公司设立后,新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
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对此,公司将采取积极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密切关注行业

发展动态,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