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股份:海天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8-21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目录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 1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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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明确如下:
一、会议主持人
本次大会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费功全先生担任。
二、会场秩序
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
正常进行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
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
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谢
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三、议事方式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人员发言和质
询。大会期间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举手示意,
在得到主持人同意后再进行发言;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
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进
行大会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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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或制止。
股东(或股东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
的议案,简明扼要,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
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
权拒绝回答。
对所提出的议案若无疑问,依下述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四、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或股东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本次大会作出决议,议案一应当由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
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
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的,将做弃权处理。网络投
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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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
办理。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五、计票和监票
本次股东大会由参会股东选举的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以
及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
六、签署
本次大会各项内容均记入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
人、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代表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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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星期二)15 点 00 分
二、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候区益州大道北段 777 号中
航国际交流中心 B 座 21 楼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5 日)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其他人员
四、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会议开始
(三)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四)宣读会议规则,由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举手表决通过
(五)选举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六)进入正式议程,请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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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审议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股东就议案内容进行提问及解答
(八)参会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计票、监票
(十)休会
(十一)主持人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二)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三)相关人员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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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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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合规化运营,将公司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总裁,另增设执行总裁职务。《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九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
代表人。 表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
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
员。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该议案经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海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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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事宜,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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