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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天股份:华西证券关于海天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2021-11-1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作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海天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以最终金融机构审批结果为准)。公
司控股股东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费功全先生作为关联方为本
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4.90%的股份。

    费功全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上述授信计划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
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
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
股股东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费功全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

                                   1
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
合公司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费功全先生回避表
决。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
大昭添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费伟先生需回避表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该议案,会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
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不收取
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
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基于以上核查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陈国星、陈 亮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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