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股份:海天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11-16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
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2.67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 家, 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共 1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
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
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郭东超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
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璐露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的情况;无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情
况。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22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预计不超
过7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
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
费标准确定。
2020年本公司IPO尚未完成,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是在IPO审
计基础上的补充审计,单独针对此部分的审计费用为42.4万元,
2020年度未审计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基于以上情况,本年度
与上年度审计费用不宜直接比较。
二、拟续聘会计事所务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查相关资料并结合信永中和在公司2020年年
报审计中的工作表现,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条件和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中介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对信永中和的相
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有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
的要求,且对其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予以认可,
对本次续聘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
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均符合相关要求,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聘请信永中
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22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