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股份: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2022-04-27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公司 2022 年度新增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作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海天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
度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总
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
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费功全及部分子公司
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数额以及担保方式以最终与相关金融机
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
担保。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4.90%股份。
费功全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关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上述授信计划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
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
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
控股股东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费功全先生为本次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
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
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新增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及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关联董
事费功全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四川海天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大昭添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费
伟先生需回避表决。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新增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及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新增授信额
度并接受关联方及子公司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
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
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该议案,会议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
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文件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
司 2022 年度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
2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陈国星、陈亮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