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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天股份:海天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4-27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 1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议案二: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 7

议案三: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 13

议案四: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14

议案五: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6

议案六: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6

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 11 项制度的议案 ........... 30

议案八:关于审议监事津贴的议案 .......................... 42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新增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及子公司担

保的议案 ................................................ 43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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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

就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如下:

    一、会议主持人

    本次大会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费功全先生担任。

    二、会场秩序

    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

进行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

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

拍照及录像。

    三、议事方式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人员发言和质询。

大会期间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举手示意,在得到主

持人同意后再进行发言;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

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

(或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

    股东(或股东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

案,简明扼要,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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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或股东

代表)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

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对所提出的议案若无疑问,依下述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四、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或股东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本次大会议案 3、议案 4、议案 9

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事项;议案 7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

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

打“√”表示,多选或不选的,将做弃权处理。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既可以登录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

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本

次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五、计票和监票

    本次股东大会由参会股东选举的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以及律

师参加计票和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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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签署

   本次大会各项内容均记入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出

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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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15 点 00 分

    二、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 506 号 公司

5 楼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28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其他人员

    四、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会议开始

    (三)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四)宣读会议规则,由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鼓掌表决通过

    (五)推举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六)进入正式议程,请股东依次审议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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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审议议案

 1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3
       流动资金的议案》

 4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 11 项制度的议案》

 8     《关于审议监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新增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及子公司担
 9
       保的议案》
     (七)听取《海天股份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八)股东就议案内容进行提问及解答

     (九)参会股东对每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十)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计票、监票

     (十一)休会

     (十二)主持人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三)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四)相关人员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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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编制完成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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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

将经审计后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减(%)
营业收入                             108,350.85           85,031.60              27.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375.27          17,478.36              22.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9,067.86          17,452.09               9.2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448.94          31,558.86              15.50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0,343.52          127,022.06              73.47
总资产                               535,020.76          439,393.13              21.76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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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3                 0.75                -2.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3                 0.75                -2.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65                 0.75               -13.33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减少 3.64 个百
                                              11.14            14.78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减少 4.81 个百
                                               9.94            14.75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分点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主要项目重大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年期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情况说明
                                                              末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48,741.27             26,105.99                   86.71       注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0.00                 100.00            9,900.00          注2
应收账款                 38,380.94             23,544.79                   63.01       注3
预付款项                     950.61                536.86                  77.07       注4
其他应收款                2,302.81               1,008.17              128.42          注5
合同资产                  2,966.55                 646.54              358.83          注6
一年内到期的非
                                0.00           10,996.27              -100.00          注7
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0.00           99,805.32              -100.00          注8
长期股权投资             14,128.67             10,370.34                   36.24       注9
其他非流动金融
                         19,997.72                    0.00             不适用         注 10
资产
固定资产                 75,437.06             53,329.55                   41.45      注 11
在建工程                  7,735.03             75,785.22               -89.79         注 12
使用权资产                   204.91                   0.00             不适用         注 13
无形资产               292,189.33             120,323.99               142.84         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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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                 357.71                244.02            46.59   注 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803.64               3,546.11            35.46   注 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70.21                 433.51           539.02   注 17
短期借款                  7,551.77               5,000.00            51.04   注 18
应交税费                  3,830.75               2,843.23            34.73   注 19
一年内到期的非
                         32,327.09             21,983.20             47.05   注 20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20.33                  78.91           52.48   注 21
租赁负债                      56.94                   0.00          不适用   注 22
长期应付款                   198.97              7,676.10           -97.41   注 23

    注 1: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注 2:主要系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注 3:主要系报告期内污水厂收入增加、调价及新项目投运,政

府未及时拨付污水处理费所致。

    注 4: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电费增加所致。

    注 5: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项目履约保证金所致。

    注 6:主要系报告期内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列示在合同资

产所致。

    注 7:主要系报告期内款项到期收回,及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将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调整至无形资产列示。

    注 8:主要系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1 年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将长期应收款调整至无形资产

列示。

    注 9:主要系报告期内合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注 10: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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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资款所致。

    注 11:主要系报告期内自营工程项目完工转入所致。

    注 12:主要系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将处于在建期间的 BOT 项目

调整至无形资产列示,及报告期内自营工程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

致。

    注 13:主要系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8

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将符合规定的租赁资

产调整至使用权资产列示,及报告期内新增租赁所致。

    注 14:主要系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将长期应收款及在建工程调

整至无形资产列示,及报告期内 BOT 项目建设支出增加所致。

    注 15: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融资担保费所致;

    注 16:主要系报告期内暂估成本和预计负债增加所致。

    注 17: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项目收购款和工程设备款加所致。

    注 18: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注 19: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增加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间变化所

致。

    注 20:主要系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注 21:主要系报告期内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注 22:主要系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8

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确认租赁负债所致。

                                     1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注 23:主要系报告期内根据补充协议和政府回函,将专项应付

        款冲抵项目总投资所致。

        (二)经营成果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108,350.85                      85,031.60               27.42
        营业成本                    59,374.17                     42,606.53               39.35
        销售费用                     1,524.11                       1,527.62              -0.23
        管理费用                    11,467.93                       8,097.91              41.62
        研发费用                        505.95                        364.04              38.98

       财务费用                    8,842.11                       8,815.29                0.30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供水业务收入、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和工程业

        务收入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350.85 万元,同比

        增长 27.4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07,631.23 万元,同比增长

        27.83%;其他业务收入 719.63 万元,同比下降 13.80%。实现营业

        利润 25,791.84 万元,同比增长 17.85%;实现净利润 21,829.16 万

        元,同比增长 21.14%。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增减率%    情况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448.94          31,558.86          15.50      注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825.53          -64,486.89          39.29      注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451.25          39,934.99          43.86      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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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注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

支付项目建设款、投资款和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注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

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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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翠屏区象鼻污

水处理厂进入商业运营的函》(翠工管函[2021]10 号),“翠屏区象鼻

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项目已进入商业运营。考虑

到剩余工程款需待政府审计完成后才能支付,且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

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盘活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并将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扣除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和后续应付金额后的余额

5233.45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作为节余

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7)。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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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3,752,698.92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08,895,680.27

元,可用于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总额为 1,047,825,538.03 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6 元(含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12,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4,272,000.00 元(含税),公司 2021 年度拟派发

现金股利的金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率为 30.07%。

    二、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8

股,本次拟转增共计 149,760,000 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

股本为 461,76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312,000,000 元人民币变更

为 461,760,000 元人民币。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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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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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海天水务集团股

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上市元年,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在公

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严格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关

键职能,加强战略引领、强化顶层设计,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

扎实推进日常工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全年工作取得实质性

成效。现将 2021 年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秉承诚实守信、规范

运作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全体董事会成员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

精神出席会议,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对

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为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和稳步发展发挥

了重要作用。

    (一)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5 次,形成决议 19 项。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上述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

议案均全部通过,股东大会上未有否决议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16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

 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2

 次,通讯表决会议 12 次,审议的内容涵盖日常关联交易、股东大会、

 年度审计机构续聘、融资授信、利润分配、制度修订等若干方面。所

 审议的 41 项议案均全部通过,未有否决议案。2021 年董事会召开详

 情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
               2021 年 1 月 27 日
第十二次会议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签订<夹江、五通桥、马边、金口河
               2021 年 1 月 28 日
第十三次会议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转让意向协议>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
               2021 年 2 月 8 日
第十四次会议                        向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
               2021 年 3 月 10 日
第十五次会议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审议通过《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
               2021 年 4 月 19 日
第十六次会议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海天水
                                    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海天水务集团
                                    股份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11 个议案
                                    审议通过《<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全文及摘要》《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第十七次会议
                                    的议案》
                                    审议通过《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收购四座污水处理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厂特许经营权及对应资产的议案》《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
第十八次会议
                                    司关于将控股子公司股东借款转增为资本公积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   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第十九次会议
                                    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17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2021 年 6 月 25 日
第二十次会议                        自筹资金的议案》
                                    审议通过《<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第三届董事会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修改
第二十一次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
议
                                    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海天股份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第二十二次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 年 10 月 25
第二十三次会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四川三岔湖北控海天投资有限公司
               日
议                                  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
第二十四次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投资的议案》
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
第三届董事会                        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授信额
               2021 年 11 月 15
第二十五次会                        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审议<信息披露暂
               日
议                                  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关于将子公司的股东借款转增为
                                    资本公积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1 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9

 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各

 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依照相关工作细则和议事规则,充分

 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

 行研究,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18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关注公司经营业

务信息、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建言

献策,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关联交易、高级管理

人员等重大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推动了公司生产经营和管

理等方面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

    1.2021 年,按照法定程序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通过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在强化日常监

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公司治理

水平稳步提升。

    2.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质量,董事会通过积

极参加上交所、四川证监局及四川省上市协会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

强化履职意识。

    (六)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合法合规的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石,是充分保

障投资者知情权的法定要求。董事会作为企业最重要的决策机构和管

理机构,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核心。2021 年,公司董事会深入贯彻

落实资本市场监管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信息披露与管理工作机制,

                                       19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构建了高效的母子公司信息传递及协同规范运作机制;制定了《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独立性、大股东行为规

范、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等要求,合法合规进行及时的信

息披露。2021 年,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原则对应披露事项进行了及

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确保了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经营和决策

事项。

    2021 年度,董事会对外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报告 84 份,其

中临时报告包括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大股东股份质

押等。

    二、2021 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1 年,公司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

述,深入分析“十四五”时期国家战略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

调,强化董事会自身建设,优化公司治理,加快改革与转型,开辟了

环保业务新领域,公司迈入了新一轮战略发展周期。2021 年,公司

经营运行总体稳定、实现了稳中提质、稳中增效的良好态势。具体表

现如下:

    (一)经营业绩再创佳绩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350.8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7.42%;实现营业利润 25,791.8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85%;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375.2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2.30%。

                                     2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保持稳定;所有者权益同比增加

68.70%;随着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特许经营项目等的投入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 89,825.53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9.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57,451.25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3.86%。

    2021 年,公司乔迁新址,搬迁到高规格、现代化、智能化的研

发总部大楼,标志着公司以新的起点,新的形象迈向新的征程。过去

一年,公司用规范的管理、优质的服务、高效的作风打造了独特的海

天品牌名片,以从事公用事业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强烈的服务意识,

让政府放心、社会肯定、百姓满意,多家子公司受到当地各级主管部

门的认可及荣誉表彰。珙县海天、简阳海天、宜宾海天、新津海天等

多家子公司获评“2021 年度四川省诚信企业”、“2021 年度自来水管

理先进企业”、“2021 年度污水处理先进企业”、“2021 年城市污

水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先进单位”、“ 2021 年度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推进先进单位”等诸多荣誉。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始终以真挚和诚信服

务社会,让环境更美丽,人民生活更美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

评,获得了生态环境部、各省市级领导的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

    (二)主营业务边界再延伸

    2021 年,公司坚持深耕主营业务的战略化布局,通过收购、新

建、扩能等方式不断夯实主营业务基础,各业务板块均实现了稳步增

长。公司成功收购乐山区域马边污水厂、五通桥污水厂、夹江污水厂、

金口河污水厂特许经营权及其对应资产,扩大了公司主营业务边界,

                                     21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区域业务规模与市占率。同时,此次收购的完成,

可与公司现有乐山地区水环境治理项目形成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市场占比和市场竞争力,逐步实现乐山水环境治理城乡一体化进

程。从长期发展看,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有积极影响。

    (三)布局环保产业新赛道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坚持“大思路、大发展、大智慧、大海天”

的发展战略,紧抓行业趋势,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拓宽了环保产

业布局。与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中海康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拓展垃圾焚烧发电+固废危废处置业务。依托

公司在西南区域的投资、建设、管理及品牌优势,积极开拓西南地区

为主及全国区域内相关市场。此外,公司使用 19,997.7245 万元自有

资金对康恒环境进行增资入股。

    公司在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和企

业自身发展要求,加大对垃圾焚烧发电、固废危废处置行业的探索和

拓展,是坚持以人为本、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表现;也有利

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抗风险能

力。

    三、2022 年工作思路及设想

    新的形式催人奋进,新的征程任重道远。2022 年,公司董事会

将将主动聚焦国家战略,对标行业先进,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持续推进良好、有效的公司治理,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发展质

量为思路。充分发挥规模化经营优势,以城乡供水、污水处理及项目

                                    22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建设为优势业务,全面提升公司水务综合服务功能,通过不断新建、

并购扩张,持续提高公司供排水服务规模与市场占有率;通过培育相

关延伸产业,初步形成以供排水业务为主,上下游延伸业务为辅的多

元化产业格局,从总体上实现海天股份规模与效益的良好增长,并通

过持续改革与发展,将发展成为营运科学、技术领先、服务一流、发

展快速、效益良好的现代化水务企业,回报社会与广大投资者。

    (一)积极开拓优质增量市场

    公司将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综合研判国内外形势,

在全球疫情持续,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的

大背景下,坚定践行国家“双碳”战略,加强战略性、系统性、前瞻

性研判,完善可持续发展的谋篇布局。充分发挥自身规模优势,以城

乡供水、污水处理、环境综合治理为优势业务,全面提升公司环保综

合服务能力,通过不断新建、收购重组,持续提高公司的供排水规模

与整体市场占有率。同时,积极围绕“垃圾焚烧发电+固废危废处置”

主体业务进行布局,实现水务板块和固废板块协同作战,快速打开新

业务成长空间,努力成为中国乃至全球环保领域和清洁能源的重要参

与者。

    (二)优化提升公司内控管理

    公司立足长远,坚持稳健可持续发展,积极完善内控管理体系,

完善风险管控体系、规范信息披露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

强化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完善战略性财务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规划管

理、投资决策、预算管理和日常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运用数字化、智

                                     23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慧化手段,助力信息高效传递,为运营决策提供更加全面的支撑依据。

    (三)统筹做好业务经营与风险防控

    公司将继续秉持审慎的风险管理理念,紧跟新趋势新变化,着力

推进风险管理的智能化转型,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

网和移动互联网为一体的智慧水务平台实时监测。同时,通过每个季

度的风险排查,对集团及子公司的风险点进行及时梳理及处理,从源

头上找原因、从机制上作改进,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集团

化、穿透式的大风控。稳妥处理好风险与收益的关系,有力促进公司

高质量发展。

    (四)提升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

    公司将继续以科技创新为业务发展核心驱动力,持续提升技术研

发与创新能力。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人才,深化与国内外知名

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增强行业内技术交流,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行

业技术领域的影响力。公司将大力推行智慧水务建设,通过将大数据、

云计算等技术服务融入水务行业,增强公司竞争力。

    (五)推进人才发展计划

    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完善公司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

极性,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最终建立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匹配的

人才队伍,培育具有先进管理理念、国际化大视野的优秀管理人才,

和立足本土、创新突破的优秀技术人才,以及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

验丰富的优秀运营人才。

    (六)推进投资者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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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公司将持续做好投资者管理工作的系统开展,通过主

动、专业、高效的投资者沟通,与资本市场建立起有效互动;加强与

投资者、券商、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相关方的沟通,提升公司

在资本市场的品牌形象。增强公司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规范

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特此报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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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

     能。现就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

     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报告期内,

     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11 次,所有监事均参加会议,无缺席现象。

     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审议结果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            一致通过
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的议案。       一致通过
十一次会议




                                               26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预计公司与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2.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一致通过全
                 4.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十二次会议                                                                        部议案
                 5.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
                 议案;
                 8.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   1.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一致通过全
十三次会议       2.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部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致通过
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一致通过
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   1.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一致通过全
十六次会议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部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海天股份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致通过
十七次会议
                 1.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                                                                    一致通过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四川三岔湖北控海天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十八次会议                                                                        全部议案
                 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致通过
十九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对公司运作情况、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根据

     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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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

责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为确保各股东利益不受损害,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状

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状况

良好,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以及其他财务相关规定

的要求执行,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审核公司内控制度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

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

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对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保证。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其定价是以公司及

股东利益最大化,市场价格公允为出发点,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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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重点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

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上市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坚定维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法人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

    特此报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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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 11 项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示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

 的梳理与修订。

      一、《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一)《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及具体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        第六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
区兴隆街道场镇社区正街 57 号 1 幢 1 单     区湖畔路南段 506 号,邮政编码:610213。
元 10 号,邮政编码:610000。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200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176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31,200 万元。       万元。(注 1)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         责人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员。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1,200 万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6,176 万
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注 2)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新增该条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人员、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3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
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            剩余股票而持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
限制。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 司 董 事 会 不 按 照 前款 规 定 执 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
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             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任。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酬事项;                                       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弥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出决议;                                       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所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
保事项;                                       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产 30%的事项;                                 30% 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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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其他事项。                                 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         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为行使。                                   使。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以后提供的任何
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担保对象
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净资产 10%的担保;                         资产 10% 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总资产 30%的担保;                         产 30% 的担保;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供的担保;
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七)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元以上;                                   的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保。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
提供的担保;                               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
(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
定的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           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
保。                                       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股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         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
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
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
通过。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         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
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         证券交易所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         股比例不得低于 10%。监事会或召集股东
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         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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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内容: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记日;                                    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程序。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        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
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别决议通过:                        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
(三)本章程的修改;                清算;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三)本章程的修改;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计总资产 30%的;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五)股权激励计划;                资产 30%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五)股权激励计划;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的其他事项。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
                                    他事项。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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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份 没 有 表 决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权的股份总数。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后的 36 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
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 以上有
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
制。                                            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
                                                护机构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
                                                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制。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
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                                删除该条
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提供便利。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
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1)董事会、连续 90 天以上单独或者             (一)董事会、连续 90 天以上单独或者
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              合并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
向董事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董事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
名,董事会经征求被提名人意见并对其              事会经征求被提名人意见并对其任职资格
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向股东大会提出              进行审查后,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提案。                                          (二)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
(2)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股东代表担任的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股东代表担任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经监事会征求被提名
的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经监事会征求被              人意见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向股
提名人意见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东大会提出提案。
后,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三)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应按照
(3)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应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
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行。
执行。                                          (四)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
(4)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             选人的,须于股东大会召开 5 日前以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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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的,须于股东大会召开 5 日前以书       方式将有关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
面方式将有关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监        选人的简历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
事候选人的简历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        出书面承诺(可以任何通知方式),同意
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可以任何通知方        接受提名, 承诺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
式),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披露的资        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提名董
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        事、独立董事的由董事会负责制作提案提
事职责。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的由董事        交股东大会;提名监事的由监事会负责制
会负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提名监        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
事的由监事会负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        (五)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会。                                      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5)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指非职工代
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表担任的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指非职工        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
代表担任的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        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        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公司,应
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      当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二名及以上董
监事,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事、监事,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
会应当向股东公布候选董事、监事的简        股东公布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历和基本情况。                            况。
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        (一)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
事应分开选举,分开投票。                  应分开选举,分开投票。
(二)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        (二)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
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        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
以其有权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          有权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
数,该票数只能投向该公司的独立董事        数只能投向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得
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票多者当选。
(三)选举非独立董事、监事时,每位        (三)选举非独立董事、监事时,每位股
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        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
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        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人
监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该        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该公司的非
公司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        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多者当选。                                (四)在候选人数多于本章程规定的人数
(四)在候选人数多于本章程规定的人        时,每位股东投票所选的独立董事、非独
数时,每位股东投票所选的独立董事、        立董事和监事的人数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
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人数不得超过本章        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人数,
程规定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        所投选票数的总和不得超过股东有权取得
的人数,所投选票数的总和不得超过股        的选票数,否则该选票作废。
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否则该选票作废。      (五)股东大会的监票人和点票人必须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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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大会的监票人和点票人必须 真核对上述情况,以保证累积投票的公正、
认真核对上述情况,以保证累积投票的 有效。
公正、有效。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告工作;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决算方案;                          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亏损方案;                          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形式的方案;                        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事项;                              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
员,并决定其聘任人员的报酬事项和奖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惩事项;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聘任人员的报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查总裁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总裁的工作;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交股东大会审议。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一)公司发生的下述交易事项应提交 (一)公司发生的下述交易事项应提交董
董事会进行审议:                    事会进行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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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交易涉及的资       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交易涉及的资产
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
50%以上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        以上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股东大会审议。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
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交易标的(如股       额超过 1000 万元。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
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经董
万元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         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额超过 100 万元。交易标的(如股权)        过 100 万元。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       过 500 万元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审议;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以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交易的成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交易的       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
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         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0%以上,且绝       额超过 5000 万元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经董事会审议       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       超过 100 万元。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交易产生的利润占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 50% 以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经董事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       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         6、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
会审议。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以上,且绝对金
     本款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额超过 1000 万元;交易标的(如股权)
(1)购买或出售资产;                      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净资产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等);                                     5000 万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
(2)提供财务资助;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
(3)提供担保;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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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租入或租出资产;                            作为计算依据。
(5)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本款所称“交易”包括除上市公司日
(6)赠与或受赠资产;                            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项:
(7)债权、债务重组;                            (1)购买或出售资产;
(8)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投资等);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              (3)租入或租出资产;
材料、燃料和动力,但资产置换中涉及               (4)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5)赠与或受赠资产;
(二)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               (6)债权、债务重组;
列标准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7)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交股东大会审议:                                 (8)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9)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对外投资             先认缴出资权等)。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10)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
2、对外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标准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东大会审议: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1、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超过 5000 万元;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以上,对外投资涉
3、对外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的, 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对外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500 万元;                                       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4、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计营业收入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5000 万元;
过 5000 万元。                                   3、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未达到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后实施。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三)公司发生的下述关联交易事项应               4、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5000 万元。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除外);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额超过 500 万元。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6、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
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司提供担保除外);                               额超过 5000 万元。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的交 易 金 额 在         未达到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的对外投资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范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              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进行审议。
司获赠现金和提供担保除外),应聘请               (三)公司发生的下述关联交易事项应提
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               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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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
该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         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 30 万元以上的
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本款所称“关联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2、公司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
(1)本条第(一)款所称“交易”事项;      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
(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3)销售产品、商品;                      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
(4)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提供担保除外);
(5)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
(6)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贷款;              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 3000 万元以上,且
(7)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8)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        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和提供担
务转移的事项。                             保除外),应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
(四)公司的对外担保均须经董事会审         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
议,并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评估或审计,该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事同意,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及本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本款所称“关联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1)本条第(一)款所称“交易”事项;
议。                                       (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五)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条第(一)       (3)销售产品、商品;
至(四)款所述事项的,适用本条约定。       (4)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5)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6)存贷款业务;
                                           (7)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8)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
                                           转移的事项。
                                           (四)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应当经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并及时披露。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本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
                                           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的,可以免于适用前款规定。
                                           (五)公司的对外担保均须经董事会审议,
                                           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
                                           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同意,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
                                           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由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条第(一)
                                           至(五)款所述事项的,适用本条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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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
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
                                     薪水。
第一百四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
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大利益。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务或违背诚信义务、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
                                     定,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
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         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          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
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        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
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
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          期报告。
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
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
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
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         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聘。

      注 1:此条需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后方可修订。

      注 2:此条需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后方可修订。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

 相应进行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部门备案登记为准。

                                          4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本次修订、制定其他相关制度

序号                     制度名称                                     审议机构    备注
 1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股东大会 修订
 2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董事会、股东大会 修订

 3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董事会、股东大会 修订
 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董事会、股东大会 修订
 5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股东大会 修订
 6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董事会、股东大会 修订
 7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董事会、股东大会 修订
 8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董事会、股东大会 修订

 9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董事会、股东大会 修订
                                                                                  新制
 1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              董事会、股东大会
                                                                                  定
 11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             修订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12                                               董事会                          修订
       理制度》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13                                               董事会                          修订
       理制度》

       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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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审议监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监事的津贴管理,建立和优化激励约束机制,

有效地调动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

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监事津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

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二、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在公司上市前领取监事津贴 6

万元/年(税前),公司上市后领取监事津贴 12 万元/年(税前)。按

月发放,并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公司将在方案生效后向任期内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

事发放津贴,并向其一次性补发自履职日起至今的津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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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新增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及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在现有 2.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

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

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费功全先

生及子公司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实际担保数额以及担保方式以最终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

同为准。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

保。担保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4.90%的股份。

    (二)费功全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未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兼营供水

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

    (四)乐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供水业务子公司。

    (五)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供水业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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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间接持有 93.14%的股权。

    (六)资阳海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系公司的间接全资污水处理

业务子公司。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

一年度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额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以上议案由控股股东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案并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四川海天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成都大昭添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

费伟先生需回避表决。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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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独立、

负责地行使职权,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度召

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参与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独立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有 3 名独立董事,分别是段宏女士、叶宏先

生和罗鹏先生,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段宏:女,196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西南交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税务师、注册会

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四川同德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四川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伊犁川宁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罗鹏:男,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四川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资阳市雁江区乡镇企业局、

                                     45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科员,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成都理工

     大学法学院讲师、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9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叶宏:男,196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注册工程咨询(投资)工程师、

     注册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师、注册环保(水处理)工程师、注册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历任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四川省环

     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工程师、主任、副院长、院长,现任四川省生态

     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2019 年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公司召开 14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均符

     合法定程序。我们按时出席董事会,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缺席、未

     亲自出席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段宏             14              14             0             0         5           5

    罗鹏             14              14             0             0         5           5

    叶宏             14              14             0             0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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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会议、与会计

师沟通等渠道,使独立董事深入了解了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

的进展。同时,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契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座

谈,进一步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我们还通过

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并时刻关注公司网站、交易所网站、报纸等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

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

投资者的知情权,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权益,积极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继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自己作

为独立董事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在履行职务时,公

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便利条件,独立董事开展的各项工作,均得到了

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三)审议决策事项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我们分别在上述专门委员会担任委员。在履职过

程中,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重点围绕

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审议和把关。在董事

                                     47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们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均进行客观审

慎的思考,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回

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们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

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

书面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要求,我们对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

了审核,认为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事项,符合正常商业条

款及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资金占用情况。公司除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外

无其他对外担保,我们认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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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了总裁和执行总裁,我们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我们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69 元现金红利(含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成,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

规定。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

经营发展、盈利水平、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一季度、半年

度及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披露临时公告 84 份且均切实

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9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健全,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能,共召开 9 次审计委

员会、1 次提名委员会、5 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各委员会勤勉尽责

的对各自分属领域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

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按

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重大事项

进行细致的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2022 年我们将秉承审慎、勤勉、

诚信的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我们的专业

优势和独立地位,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维

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段宏、叶宏、罗鹏

                                                            2022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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