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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天股份: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12-15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8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天股份”)
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号)批准,海天股
份公开发行不超过7,800万股新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股票数量为
        7,800 万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11.21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7,43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336.7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80,101.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3日汇入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XYZH/2021CDAA60012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
        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6月16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
        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截至公告日,剩余
        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目前仍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公司将在
        到期之前归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12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已使用金额中 已使用金额中现
                                      调整后拟投入募 募集资金已使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用于临时补充流动 金管理金额
                                        集资金金额   用金额
                                                                  资金金额
       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
 1                        87,035.19     46,500.00     33,672.25    1,5000.00     10,000.00
       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
2   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12,759.60     1,874.46     239.70       0.00        0.00
        (一期)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0.00        0.00

    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
    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4                           /        5,226.79    5,226.79      0.00        0.00
    (一期)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流
    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
5                      11,579.00     11,500.00   3,061.19      0.00        0.00
      厂二期工程项目
       合计                          80,101.25   57,199.93   15,000.00   10,000.00



         注 1: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调减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
     程”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1,500.00 万元,全部用于新增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安海天水务有
     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1)。
         注 2: “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已进入商业
     运营并结项,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扣除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和后续应付金额
     后的余额 5,226.7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7)。

          截至2022年12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117.42万元
     (含利息等),已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7,199.93万元(不包含发

     行费用)。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及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
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
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承诺,在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程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部分资金至募集资
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

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
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