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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天股份: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3-04-26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高级管理人员对实现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目标的责任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海天

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薪酬标准公平、公正原则;

(二) 薪酬与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三) 薪酬与公司效益挂钩原则;

(四) 薪酬与绩效考核及激励机制挂钩原则;

(五) 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

审议、监督与实施,其主要职责权限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
(二)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目标;

(三)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对其年度绩效结果进行审

核;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通过,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年薪制,由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业绩奖金构成。

第七条 薪酬发放方式:

(一)基本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中的固定部分,依据个人

知识、能力、经验、职责范围、岗位价值、及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

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中的浮动部分,按年度绩

效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定,根据公司绩效薪酬具体规定进行发

放;

(三)业绩奖金:指在公司关键经营性指标达成目标后,实施的激

励,根据公司业绩奖金具体规定进行发放。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年度

经营目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相关人员
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

准。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相关人员

依据绩效考核标准,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

果执行公司相关绩效管理制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果本制度与监管机

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