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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格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7-26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引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议了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 4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
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
现金管理:

    1、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资回报。

    2、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玉罡   阳如坤   李汉国

               2019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