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关于对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收购北京宝昂股权事项的问询函有关事项的相关说明2021-06-03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
关于对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收购北京宝昂股权事项
的问询函有关事项的相关说明
本人作为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格光电”、“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充分知悉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沃
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收购北京宝昂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内容,现
针对该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1、本人保证该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标的公司(北京宝昂)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标的公司(北京宝昂)核心人员已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并签署了相关
承诺,并能遵守上述协议相关约定。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认为标的公司能实现
其业绩承诺,不存在重大风险。
4、根据本次收购的相关安排,本次收购完成后,沃格光电能在股东会、董
事会、业务、财务等各方面对标的公司实现有效控制。
特此声明。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