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7-19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
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作
为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格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拟实施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2021年5月31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分配利润,具体内容为: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下年度。截至2021年3月12日,公司总股本 94,595,556股,扣减公司回
购 专 户 中 的 964,600 股 , 以 93,630,956 股 为 基 数 计 算 , 共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4,868,809.71元(含税),占公司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为34.50%。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 3股,不送
红股,截至2021年3月12日,公司总股本94,595,556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964,600股,以93,630,956股为基数计算,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
122,684,843股。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
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现金红利的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二、本次申请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1、本次申请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2021 年 1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回购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
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截至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总股本 94,595,55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持有股份 2,061,70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 92,533,856 股。根据现金
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做相应调整,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
定 利 润 分 配 总 额 ÷ 可 参 与 分 配 的 股 本 总 数 =4,868,809.71 ÷ 92,533,856 ≈
0.05262 元(含税)。
2、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
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
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具体测算如下: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及目前股份回购
情况,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 92,533,856 股,以该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262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 3 股,不送红股。
本申请日前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7 月 2 日)收盘价格为 25.68 元/股。
(1)实际分配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
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指参与分配的股东实际收到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05262 元。
本次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25.68-0.05262)÷(1+0.3)
=19.71 元/股。
(2)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92,533,856×0.05262÷94,595,556≈0.05147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
例)÷总股本=92,533,856×0.3÷94,595,556≈0.29346
本次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
红利)÷(1+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25.68-0.05147)÷(1+0.29346)
=19.81 元/股。
三、公司本次申请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情形属于:公司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
分配;
(二)以申请日或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
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含)。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19.71-19.81)|÷19.71=0.51%
因此,公司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
下,影响较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除权除息处理正确,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