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8-07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74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含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
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对应
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
函、信用证等。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之日起一年,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
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
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
●公司(含子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汇晨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
保,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
表公司与各业务相关方签署上述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
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全体股东将以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全部
股权(股份)提供质押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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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基本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
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
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
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
股东大会。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情况
为保障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宝
昂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对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担保;对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含下
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担保),用于包括但不
限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公司提供担
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且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
发生的金额为准。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控股子公司的
其他全体股东将以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股份)提供质押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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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
表公司与各业务相关方签署上述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被担保人 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 28 号 5 号楼东侧厂房
法定代表人 于尧
销售电子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化工产品、金
属材料、五金交电;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主体依
经营范围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300.00
2021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6,243.10 21,516.32
负债总额 20,082.78 15,973.43
净资产 6,160.32 5,542.89
流动负债 17,819.96 15,973.43
2021 年 1-3 月(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7,569.61 25,677.18
净利润 621.44 1,017.23
2、被担保人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
股权,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被担保人 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西部工业园区 A36 栋
法定代表人 贺道兵
一般经营项目是:光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国内
商业、物资供销业;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不含法律、
经营范围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光电子
产品的生产及维修。
注册资本 3,100.00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11,301.62 11,6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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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5,987.07 6,394.49
净资产 5,314.55 5,241.18
流动负债 5,488.10 5,850.41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87.18 14,382.64
净利润 73.37 252.3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
授权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内容为准。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优化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
需求,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健康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
和股东利益,并且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为公司对外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担保
风险整体可控。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可以有效解决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问题,
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的健康发展。同时被担保方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
提供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
际使用并应承担的担保余额为 612 万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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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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