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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3-10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6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第二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必要的保
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根据《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开
披露前六个月内(2021 年 8 月 21 日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
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1
明》,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
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
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
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
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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