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2-095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5)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6)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70 人
(7)2021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35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 182 人。
(8)2021 年经审计总收入 40,73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270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7,882 万元。
(9)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0 家,主要行业涉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审计收费 2,765 万元。中勤万信具有公司所在
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勤万信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
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3、诚信记录
(1)中勤万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
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2)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兰滔,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起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2020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儒,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起开始在中勤万信执业,2021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倪俊,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1
年,担任过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爱新开源医
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合伙人或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
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均没有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合伙
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1 年度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
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
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 2021 度审计费用为 66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48 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内控审计费用为 18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未发生变化,公司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协商确定 2022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勤万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勤万信在对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
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经审
核后一致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协商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