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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22-11-26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2-107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汇晨”),深圳
汇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
深圳高新投非公司关联人。

     反担保人: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拟反担保金额及已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反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人
民币。截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已提供的担保和反担保金额为 4,800 万元人民币
(含本次)和 300 万美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其他方提供的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深圳汇晨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
《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合计 1,000 万元人民币,深圳高新投拟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贺道兵及其配偶、贺道洪及其
配偶为深圳高新投提供反担保。2022 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4,800 万
元(含本次)和 300 万美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等值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用于包
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公司
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方式。有效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请参阅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2022 年 3 月 1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5)和《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以上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汇晨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05-17
 注册资本        3,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      贺道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74143996B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西部工业园区 A36 栋
                 一般经营项目是:光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
                 资供销业;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经营范围
                 决定禁止、限制项目)。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光电子产品的生产及维修。
                 深圳汇晨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深圳汇晨 51%的股权。贺道兵持有深
 与公司的关系    圳汇晨 20%股权;深圳市斯明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深圳汇晨 19%
                 股权;泰州市江鸿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持有深圳汇晨 10%的股权。

    深圳汇晨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5,634,328.73                    236,259,336.37
      净利润                                 640,967.52                       5,212,760.65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172,492,718.44                    143,265,384.72
      负债总额                           102,047,877.45                      91,717,450.30
      净利润                              54,590,616.31                      51,547,934.42

    经查询,深圳汇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及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协议签署人:
     债务人: 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 深圳市高新投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保证人: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贺道兵及其配偶、贺道洪及其配
偶
     2、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
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深圳高新投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
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担保费、执行费、差旅费、公证费
等)。
     3、为深圳高新投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限:(1)从反担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深圳高新投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
年止;(2)《担保协议书》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或对债务人的不同债
务约定有不同的履行期限的,均自反担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
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深圳高新投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和发展战略。公司对深圳汇晨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
控其资信状况,深圳汇晨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等值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用于包
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公司
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方式。有效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请参阅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2022 年 3 月 1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和《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
(公告编号:2022-025)。以上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等值 3 亿元人民币,
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59%,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8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和 300 万美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
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