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1-13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4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汇晨”),深圳汇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2,500 万元人
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
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余额合计为 3,5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正常业务发展需要,近日,深圳汇晨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为 2,500 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深圳汇晨股东贺道兵,为
本次贷款提供同比例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等值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用于包
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公司
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方式。有效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请参阅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2022 年 3 月 1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5)和《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以上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汇晨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05-17
注册资本 3,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 贺道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74143996B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西部工业园区 A36 栋
一般经营项目是:光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
资供销业;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经营范围
决定禁止、限制项目)。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光电子产品的生产及维修。
深圳汇晨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深圳汇晨 51%的股权。贺道兵持有深
与公司的关系 圳汇晨 20%股权;深圳市斯明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深圳汇晨 19%
股权;泰州市江鸿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持有深圳汇晨 10%的股权。
深圳汇晨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人民币
项目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5,634,328.73 236,259,336.37
净利润 640,967.52 5,212,760.65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172,492,718.44 143,265,384.72
负债总额 102,047,877.45 91,717,450.30
净利润 54,590,616.31 51,547,934.42
经查询,深圳汇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协议签署人:
债务人: 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 (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
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建行深圳分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
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建行深圳分行实
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
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沃格光电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建行深圳分行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
至建行深圳分行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
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和发展战略。公司对深圳汇晨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
控其资信状况,深圳汇晨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
深圳汇晨股东贺道兵,为本次贷款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作为深圳汇晨控股股
东,对深圳汇晨拥有稳定的控股地位,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除上述担保股东,
其他部分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公司经营,因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担保总体
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等值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用于包
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公司
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方式。有效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请参阅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2022 年 3 月 1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和《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
(公告编号:2022-025)。以上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7,300 万元人民币和 300
万美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16%,以上担保全部为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