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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2-15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创东方富凯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东方富凯”)及深圳市创东方富本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东方富本”)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769,41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9.6452%。
            创东方富凯及创东方富本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向公司出具了《计划减持
       股份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统称“创投
       减持特别规定”),创东方富凯及创东方富本是符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
       投资基金,已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创东方富凯及创东方富本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协议转
       让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沃格光电股份不超过沃格光电股份总数的 7.6452%(即
       13,292,157 股),其中集中竞价和协议转让方式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方式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之后
       的 6 个月内进行。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深圳市创东方富凯
                     5% 以 上 非 第 一 大 股
投资企业(有限合                               13,802,288    7.9386%   IPO 前取得:13,802,288 股
                     东
伙)

                                                 1
深圳市创东方富本
                        5% 以 上 非 第 一 大 股
投资企业(有限合                                      2,967,131     1.7066%        IPO 前取得:2,967,131 股
                        东
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              13,802,288        7.9386%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同

          企业(有限合伙)                                                   为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东方富本投资               2,967,131        1.7066%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同

          企业(有限合伙)                                                   为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                 16,769,419        9.6452%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区间       源         因

深圳市创东     不超过:       不超过:                                  2023/3/9       按市场   IPO     前   基金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方富凯投资     10,940,2       6.2925%                                   ~             价格     取得         投资
                                          10,940,282 股
企业(有限合   82 股                                                    2023/9/4                             正常

伙)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退出

                                          10,940,282 股

                                          协议转让减持,不超过:

                                          10,940,282 股

深圳市创东     不超过:       不超过:                                  2023/3/9       按市场   IPO     前   基金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方富本投资     2,351,87       1.3527%                                   ~             价格     取得         投资
                                          2,351,875 股
企业(有限合   5股                                                      2023/9/4                             正常

伙)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退出

                                          2,351,875 股




                                                      2
                               协议转让减持,不超过:

                               2,351,875 股

    注 1:上述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期限为 2023 年 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9 日至 2023 年 9 月
4 日。
    注 2:以上所减持股份,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回购
注销、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
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创东方富凯、创东方富本关
于持有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创东方富凯、创东方富本关
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在本企业所持沃格光电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沃格光电股份
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沃
格光电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逐步
减持。
    2、本企业减持沃格光电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
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企业减持沃格光电股份前,应提前 5 个交易日向沃格光电提交减持原
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沃格光电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
明,并由沃格光电按规定予以公告;在企业所持沃格光电股份锁定期满后,本
                                          3
公司拟减持沃格光电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因沃格光
电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由此所得的收益归沃格光电所有,本企业应向沃格光电上缴该等收
益;
     (2)由此给沃格光电及沃格光电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将由本企业承
担;
     (3)本企业拒不上缴相关收益或赔偿相关损失的,沃格光电有权相应扣减
其应向本企业支付的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本次减持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将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
     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
     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上述
     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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