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7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
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11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选举李汉国先生、
虞义华先生、张春姣女士三位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情况为:李汉国先生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主任委员)、虞义华先生(委员)、张春姣女士(委员),符
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
主要就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议案
2022 年 3 月 3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1. 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告(初稿)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4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2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制度〉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16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1.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2.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11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1.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15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1.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6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1.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2.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20 日 1.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的议案
三、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专业性: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
为公司聘用的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
审计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
求是地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
见。
独立性:中勤万信作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能够得到保证。中勤万信与公司相互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该事务所除了从公
司取得审计费用外不存在其他利益往来,员工之间没有相互任职情况,始终保持
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认可了该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
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专业性的指导意见,使内部
审计工作有效运行。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各项相关资料,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
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及相关工作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进行事前沟通、事中监控
及后期核查,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
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容客观、真实、准确,不存
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事项,不存在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2、审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022 年 3 月 4 日、2022 年 4 月 16 日、2022 年 8 月 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以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都是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
市场价值,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以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
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文件及内部管理制度,保证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
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认为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通过客观的
评判,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总结评价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
履职,充分发挥了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的职能,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
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