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8-056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2018-048)》。该预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
份将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12 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
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
权提供有效担保。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中国邮政 EMS 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相关信息如
下:
(1)申报时间:2018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
(2)申报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 400 号
(3)邮政编码:213022
(4)联 系 人:董萍
(5)联系电话:0519-81282003
(6)传真号码:0519-81186701
(7)其它:
1)以中国邮政 EMS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