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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行: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9-23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0-043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 400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0 月 9 日
                        至 2020 年 10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1.01     钱振华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

         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

         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

         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776            永安行               2020/9/2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

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或复印件、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

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9:00-11:30,13:30-14:30)

    (三)登记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 400 号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萍

    联系电话:0519-81282003

    传真号码:0519-81186701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 400 号

    邮政编码:213022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10 月 9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1     钱振华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

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

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

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

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

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

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

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

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

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

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