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永安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20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 15: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品三先生召集并主
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
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4、全体监事承诺 2020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对外报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
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
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02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2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本
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2021-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
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
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
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审议和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公告(2021-026)》。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