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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行:永安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44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 16:00 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继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

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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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可转债转股,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由

187,580,000 元增加至 233,428,055 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187,580,000 股增加至 233,428,055 股。

因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需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此外,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4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

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

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长期、持续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孙伟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

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04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员工更勤勉

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修正)》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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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孙伟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

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下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

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

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

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

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

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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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

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

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

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

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

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

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

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

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

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孙伟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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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5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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