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永安行: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9-24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调整后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仍属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权激励
对象范围。本次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相关事项。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1、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不存在《管
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授予限售性股票的主体资格,满足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
满足。
3、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关
于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9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 89 名激励对象授予 86.65 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 10 元/股。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