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永安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24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57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 17:30 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李品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仍属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过的股权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2021-05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激励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技术及业
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具备授予限售性股票的主体资格,满足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条件已经满足。
(3)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
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9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 89 名激励对象授予 86.65 万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59)》。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