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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行:永安行: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21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3-017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 399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12 日

                        至 2023 年 5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

        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

        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

        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

        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776              永安行                2023/5/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

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

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9:00-11:30,13:30-14:30)

    (三)登记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 399 号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萍

            联系电话:0519-81282003

            传真号码:0519-81186701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 400 号

            邮政编码:213022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有效、完整材料,尽早

抵达会议现场,以确保于会议指定开始时间前完成入场手续办理。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
 3
       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

 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