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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来伊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8-069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屋企管”)拟自2018年10月18日起
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
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超过340万股),
或者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8年10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截至2018年12月18日收盘,爱屋企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00,462股,累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09%,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1456.480562万元。
    截至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爱屋企管《关于完成增持来伊份股份计划
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本次计划前后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
前,爱屋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95,665,08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7.4141%;本次
增持后,爱屋企管共持有公司股份197,065,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250%。
    3、爱屋企管于2018年2月7日提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并于2018年8月6日实施完
毕,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8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未来持续
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
心,切实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
稳定、健康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
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的1%(不超过340万股),或者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爱屋企管将基于
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
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10月18日起6个月内。
    6、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1、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1月23日,爱屋企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52,000股,
累计金额为592.1905万元,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的50%。详情参见公司
于2018年11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2018年11月24日至2018年12月18日,爱屋企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48,462股,
累计金额为864.290062万元,累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490%。
    2、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爱 屋 企 管 自 2018 年 10 月 18 日 起 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 , 累 计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1,400,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09%,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1456.480562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爱屋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97,065,54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
股份的57.8250%。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控股股东爱屋企管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
自 2018 年 12 月 19 日起 6 个月内及法定期间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爱屋企管不排除未来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并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爱屋
企管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具备本次增持
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属于《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可以
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
户登记手续的情形;本次增持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
需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本次增持计划的要求,符合《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