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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伊份:关于受让宿迁拓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41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宿迁拓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宿迁拓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投资金额: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公司附属企业上海来伊
份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来伊份企业发展”)拟作为有限合
伙人以 0 元人民币受让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方圆金鼎”)
持有的 1,000 万合伙企业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注册资本 0 万元人民币),占基金 10.00%份额。
    (3)特别风险提示: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本次投资
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
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
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
险。本次签署的合伙协议是来伊份企业发展与相关方就投资基金达成的意向,具
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日,基金已完成基金备案,
但后续投资可能受到行业环境、国家政策、资本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
响,存在投资失败的风险;但来伊份企业发展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
资风险仅以来伊份企业发展出资额为限。


    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完善公司宠物行业的投资布局,上海来伊份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附属企业来伊份企业发展与其他合伙人共同
投资产业基金宿迁拓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宿迁拓博”、
 “基金”)。2021 年 8 月 26 日,来伊份企业发展与方圆金鼎等签署了《关于宿
 迁拓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份额转让协议》、《宿迁拓博资产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宿迁拓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等文件。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受让宿迁拓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议案》,同意来伊份
 企业发展参与投资宿迁拓博。即来伊份企业发展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 0 元人民币
 受让方圆金鼎持有的 1,000 万合伙企业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实缴注册资本 0 万元人民币),占基金 10.00%份额。本次交易事
 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宿迁拓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 宿迁市宿豫区电商园区恒通大厦 3 楼 307 室 QSWL-000010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近一年经营状况:未进行实际经营活动
       是否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是
       投资方向:主要投资布局于宠物食品、宠物智能用品等宠物产业相关领域的
 优质或高成长的企业,针对上述范围内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合伙人及认缴出资额名单如下: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承担责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缴付期限
                                额(万元) 比例                           任方式
龙小倩                                500    5.00%   2028 年 12 月 1 日   有限责任
胡华                                  500    5.00%   2028 年 12 月 1 日   有限责任
喻胜江                                300    3.00%   2028 年 12 月 1 日   有限责任
银璐                                  100    1.00%   2028 年 12 月 1 日   有限责任
朱玉彬                                100    1.00%   2028 年 12 月 1 日   有限责任
廖晋平                                200    2.00%   2028 年 12 月 1 日   有限责任
汪琦                                  200    2.00%   2028 年 12 月 1 日   有限责任
张驰                                200      2.00%   2028 年 12 月 1 日   有限责任
郑晓娜                              500      5.00%   2028 年 12 月 1 日   有限责任
上海来伊份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
                                   1,000    10.00%   2028 年 12 月 1 日   有限责任
限合伙)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3000     30.00%   2028 年 12 月 1 日   有限责任
陆文光                              500      5.00%   2028 年 12 月 1 日   有限责任
刘磊                                200      2.00%   2028 年 12 月 1 日   有限责任
黄卫斌                             1,000    10.00%   2028 年 12 月 1 日   有限责任
吴琼莲                              350      3.50%   2028 年 12 月 1 日   有限责任
骆国青                             1,000    10.00%   2028 年 12 月 1 日   有限责任
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0      3.50%   2028 年 12 月 1 日   无限责任
合计                              10,000   100.00%                 --
       三、《份额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出让方”)
       上海来伊份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受让方”)
       2、转让
       双方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持有的 1,000 万合伙企业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
 业认缴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实缴注册资本 0 万元人民币,以下称“标的
 份额”)以 0 万元人民币(以下称“转让款”)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以下称“本
 次份额转让”)。受让方受让上述标的份额后成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之一。
       上述标的份额尚未进行任何实缴,故受让方受让后应自行承担向合伙企业缴
 付全部认缴款的义务。
       3、转让款的支付
       经过双方协商,本次份额转让价格为 0 元人民币。
       4、工商登记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出让方应配合就合伙企业份额转让事项进行工商变更
 登记,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工商变更文件等。
       5、权利转移
       自本协议及合伙企业对应的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由双方签署之日起,全部标
 的份额对应的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及承担(未免疑义,不包括出
 让方作为普通合伙人基于其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受让方受让份额后,其
 按照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基于标的份额享有并承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权
利和义务,出让方不再就标的份额享有及主张任何合伙权利。
    6、本协议自双方全部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的名称
    宿迁拓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经营场所
    宿迁市宿豫区电商园区恒通大厦 3 楼 307 室 QSWL-0000101。
    3、合伙目的
    根据本协议约定从事投资业务,为合伙人获取投资回报。
    4、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业运作期限为自首次募集期结束之日(原则上以资金由合伙募集账
户转入托管账户之日为准)起至满七年之日止。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
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延长不超过两年。延长两年期满如需继
续延长的,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5、投资决策和投资后管理
    合伙企业的投资(包括以已投项目的退出所得款项进行再投资)和已投资项
目退出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依照其专业判断独立决定。对投资组合进行投资后,普
通合伙人应使合伙企业对投资组合进行持续监控,防范投资风险,并在适宜的时
机实现投资退出。
    6、投资范围与投资策略: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的高成长性的未上市企业股权,兼顾投资于新
三板已挂牌、股权类基金份额和普通合伙人认为符合合伙企业利益及法律规定的
其他投资机会。
    7、投资方式:
    (1)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式包括股权投资及其他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
投资方式等。
    (2)根据普通合伙人独立判断,普通合伙人可以决定由合伙企业或者合伙
人通过投资其他基金或投资工具(包括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的基金,投资平台)
进行间接投资。
    8、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退出主要方式包括公开上市或挂牌、企业回购、经营回
收、股权置换、并购退出及其法律允许的其它方式等,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
的方式退出:
    (1)在中国境内 A 股市场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借壳上市等;
    (2)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进行公开转让或者协议转让;
    (3)被上市公司、并购基金或其他产业或机构投资者等收购;
    (4)在境外交易所上市;
    (5)股权回购、优先清算;
    (6)普通合伙人认可的其他退出方式。
    9、管理费
    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额的 2%/年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合伙企业
存续期间,如有投资项目退出的,则该投资项目的对应的退出款按照本协议约定
分配完毕后,普通合伙人下一期管理费则按照有限合伙人各自实缴出资额扣除对
应比例的已退出项目对应的有效投资金额后余额的 2%/年提取管理费。
    10、收益分配
    (1)来源于投资平台或本合伙企业出售或处置某一实际投资项目(以下称
“退出项目”)所得的本合伙每一笔可供分配现金应在合伙企业收到相关款项并
做出合理预留后,按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基准日计算并安排时间进行分配。分配时
首先在所有合伙人间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划分,并在扣除应付未付的合伙
费用(含管理费)后按以下顺序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
    1)本金分配:归还合伙人在该次分配中相应项目已出售或处置部分对应的实
缴本金;
    2)以上分配后如有余额,则向合伙人分配优先回报,优先回报为该次分配中
相应项目已出售或处置部分对应的该合伙人的有效投资金额实现单利 6%的投资
年化收益率的收益(核算投资年化收益率的期间自该项目对应有效投资金额实际
划出本合伙企业账户之日起至分配基准日为止。上述该项分配称为“优先回报”);
    3)以上分配后如有余额,则向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分配,直至分配
金额达到有限合伙人获得的优先回报总额的 25%,即(有限合伙人所获优先回报
总额/80%)× 20%;
    4)以上分配之后的余额的 80%向合伙人分配,20%向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
第三方分配。
    (2)来源于投资平台或本合伙企业所持实际投资项目的股息、分红、利息
或其他现金性收入所得的可供分配现金,80%按照有效投资金额比例分配给各合
伙人,20%作为业绩报酬向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分配。
    (3)合伙企业因临时投资产生的可分配现金,根据产生该笔临时投资收入
的对应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经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也可直接冲抵该合
伙人已分担或将要分担的合伙费用,上述冲抵视同分配。
    (4)合伙企业因出资溢价款产生的可分配现金,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分配。
本协议未作明确约定的其他可分配现金,按照届时守约合伙人在产生该笔收入时
所对应的实缴出资金额比例或者普通合伙人基于善意、合理原则确定的其他分配
原则分享和分配。
    11、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向协议签署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除非法院有判决,诉讼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
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12、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修订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修订版签署方式签
署后生效。
    五、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306470590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 22 号 1 号楼 5 层 A602
    法定代表人:刘扬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
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
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经济贸易咨询;市场
调查;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
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北京同创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实际控制人为何富
昌。
    基金业协会登记情况:方圆金鼎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程序,登记编号
P1018653。
    最近一年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3,109.36             978.47        1,310.34            157.57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1103789059M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西青区张家窝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高福忠
    注册资本: 9433.3576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卫生用品生产;非织造布制造;动物食品及用品、预包装食品批
发兼零售;第 Ⅰ类、Ⅱ 类医疗器械、日用百货生产与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凭许
可证有效期限经营);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规
定的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
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高福忠为其控股股东,高福忠、高健父子为其实际控制人。
    2、自然人姓名:龙小倩
    身份证号码:421003**********24
    住所地:湖北省荆州市******
    3、自然人姓名:胡华
    身份证号码:320311**********19
    住所地:杭州市余杭区******
    4、自然人姓名:喻胜江
    身份证号码:330621**********94
    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市******
    5、自然人姓名:银璐
    身份证号码:452723**********07
    住所地:南宁市青秀区******
    6、自然人姓名:朱玉彬
    身份证号码:330723**********79
    住所地:杭州市滨江区******
    7、自然人姓名:廖晋平
    身份证号码:452723**********49
    住所地:广西罗城仫佬族******
    8、自然人姓名:汪琦
    身份证号码:330511**********20
    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
    9、自然人姓名:张驰
    身份证号码:320282**********16
    住所地:江苏省宜兴市******
    10、自然人姓名:郑晓娜
    身份证号码:371002**********27
    住所地:山东省威海******
    11、自然人姓名:陆文光
    身份证号码:310104**********71
    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
    12、自然人姓名:刘磊
    身份证号码:362301**********18
    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
    13、自然人姓名:黄卫斌
    身份证号码:330419**********1X
    住所地:浙江省海宁市******
    14、自然人姓名:吴琼莲
    身份证号码:350582**********48
    住所地:福建省晋江市******
    15、自然人姓名:骆国青
    身份证号码:330419**********14
    住所地:浙江省海宁市******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方圆金鼎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合作参与投资本基金,有利于通过借助外部专业团队为公司储备和
培育新的战略发展项目,并保证了投资项目的优质性。该基金重点关注宠物食品、
宠物智能用品等相关行业,积极布局宠物消费产业链,则有利于公司大消费领域
业务拓展和布局,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要求。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
行,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
期,并且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
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
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
    本次签署的《合伙协议》是来伊份企业发展与相关方就投资基金达成的意向,
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日,基金已完成基金备案,
但后续投资可能受到行业环境、国家政策、资本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
响,存在投资失败的风险;但来伊份企业发展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
资风险仅以来伊份企业发展出资额为限。
    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
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关于宿迁拓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份额转让协议
    2、宿迁拓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3、宿迁拓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